党建动态
    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流程
    2012-11-24 00:00   bat365在线平台

    中共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流程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与培训

    ——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申请书一律要求手写)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个人档案,并将名单汇总后报党委组织部

    ——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为培养联系人,并及时、详细填写培养情况(党小组和党支部意见栏必须认真填写入学积极分子的优、缺点,明确提出意见)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进行一次书面思想汇报,要求手写,必须包含培养期间的学习、思想体会和收获等内容,如发现明显抄袭现象,党支部要勒令其重写或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组织积极分子参加党校的集中学习培训,考试合格(闭卷考试70%、平时考核30%,综合成绩85分以上为合格)后颁发党校结业证

    发展对象的审核与培养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含一年,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之日算起)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团员推优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特邀党建组织员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内容一般包括:本人的历史情况;对党的理论、路线、纲领和章程的认识水平和政治态度;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立场、观点和实际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外调材料必须加盖乡镇以上党组织公章。)

    ——党支部要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自传(3000字以上)、思想汇报(3-4份)、团组织推优材料、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政审材料、支部综合考察材料、学习成绩表等材料一并归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个人档案资料袋》。特邀党建组织员负责对资料进行预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审查不予通过:1.共青团员没有经过团组织推优的;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足一年的;3.党内外群众意见较大的;4.未获得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的;5.入党材料不齐或程序不规范的;6. 一年内有补考科目、平均成绩低于70分或综合排名在本班中等以下的;7.年龄未满18周岁的;8.受到警告处分不到一年或严重警告处分不到两年,或受到过记过以上处分的)

    ——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对于公示期间群众有意见的发展对象,在尚未调查清楚前暂缓发展)

    ——公示后,把拟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汇总报校党委组织部

    预备党员的接收与审批

    ——党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特邀党建组织员组织对入党对象《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作进一步审查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在《入党志愿书》中详细填写表决情况(必须严格按程序逐个讨论、表决,并提出评价性意见)

    ——党总支(分党委)指派专人进行谈话(由特邀组织员、总支委员和不是总支委员的院级党员干部分别进行谈话并填写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学校党委授权学院党总支(分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学院党总支(分党委)应及时将接收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适时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每季度一次自我总结,半年一次书面汇报)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主动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

    ——党支部提出对预备党员预备期的考察意见(如有推迟转正的情况,需报党委组织部审核)

    ——支委会审查相关材料

    ——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特邀党建组织员参与指导)

    ——学校党委授权学院党总支(分党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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